山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部分政府规章,旨在适应法律法规的更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,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。此次废止的政府规章涉及多个领域,包括环境保护、安全生产、市场监管等方面。这一举措有助于优化营商环境,加强法治建设,促进山西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。
本文目录导读:
背景
为了适应社会发展新形势,推进法治政府建设,山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估,根据评估结果,山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部分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、制约经济发展、阻碍社会进步、不利于民生改善的政府规章。
废止的政府规章
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的决策,下列政府规章将被废止:
1、《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》(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XXX号)
2、《山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(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XXX号)
3、《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》(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XXX号)
4、《山西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办法》(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XXX号)
5、《山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》(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XXX号)
6、其他将被废止的政府规章(请根据实际情况列举)
废止决定的意义
本次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,是山西省人民政府推进法治建设、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,具体意义如下:
1、顺应法治建设要求:废止与法律法规不符的政府规章,有利于维护法制统一,提高政府规章的质量。
2、优化营商环境:废止制约经济发展的政府规章,降低企业成本,激发市场活力,优化营商环境。
3、促进社会进步:废除阻碍社会进步的规章,有利于社会公平、公正和和谐。
4、改善民生:废止不利于民生改善的规章,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,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。
实施措施
1、严格执行:山西省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执行本次废止政府规章的决定,确保不再引用或执行已废止的规章。
2、加强宣传: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本次废止政府规章决定的宣传力度,让社会各界了解并支持政府的决策。
3、跟踪评估:山西省人民政府将定期对废止的政府规章进行跟踪评估,确保废止的规章不再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。
4、建立长效机制:山西省人民政府将继续推进政府规章的立改废工作,建立长效机制,不断完善政府规章体系。
影响与前景
本次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,将对山西省的法治建设、经济发展、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产生深远影响,这将为山西省的法治建设注入新的活力,提高政府规章的质量,维护法制统一,这将为山西省的经济发展创造更加公平、公正的市场环境,激发市场活力,优化营商环境,也有利于促进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,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。
展望未来,山西省人民政府将继续推进政府规章的立改废工作,建立长效机制,不断完善政府规章体系,将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交流,广泛听取意见,确保政府规章更加符合社会发展需求,通过不懈努力,山西省人民政府将为实现高质量发展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。
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,是推进法治建设、优化营商环境、促进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的重要举措,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本次决定,加强宣传,确保废止的政府规章不再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,山西省人民政府将继续完善政府规章体系,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交流,为实现高质量发展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。